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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PA 零关税优惠政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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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(CEPA)不断升级完善,2019 年 1 月 1 日起,原产于香港的货物进口内地,在符合相关原产地规则的情况下可全面享受零关税。该政策在原有 “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” 的基础上,引入了以产品在香港的附加价值为计算基础的一般性原产地规则。这意味着只要货物符合规则认定为原产于香港,就能够以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,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大大降低进口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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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港澳大湾区贸易便利化措施相关优惠:这是在 CEPA 框架下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制定的贸易便利化优惠政策。旨在进一步促进大湾区内货物的高效流动,在海关程序简化、通关效率提升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便利措施,间接地为香港到深圳的进口贸易带来了优惠和便利,减少了企业在通关环节的时间和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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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定商品的专项优惠政策:在不同时期,对于一些特定的商品或行业,可能会出台专项的优惠政策。例如,为了支持某些新兴产业或鼓励特定领域的发展,对符合条件的香港进口商品给予特殊的关税减免或优惠待遇,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政策文件和商品类别来确定。
需要注意的是,要享受这些关税优惠政策,企业必须确保货物符合相关的原产地规则和政策要求,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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